发布时间:2017-12-18 09:28:48 访问:2100
通用阀门应使用的和可选择用的标志如表1-4所示。
标记方法:
(1) 公称尺寸大于或等于DN50的阀门标志
①表1-4中1~4项是应使用的标志,应标记在阀体上。
②表1-4中5和6项只有当某类阀门标准中有此规定时才是应使用的标志,它们应分别记在阀体及法兰上。
③如果各类阀门标准中没有特殊规定,则表1-4中7~19项是按需使用的标志。当需要时,可标记在阀体或标牌上。
(2) 公称尺寸小于DN50阀门的标志
① 表1-4中1~4项是必须使用的标志。标志在阀体上还是标牌上,由产品设计者规定。
② 表1-4中5~19项标志的标记按公称尺寸大于或等于DN50的标记②和③的规定。
(3) 附加标志
①在不同位置可以附加表中任何一项标志。例如,设在立阀体上的任何一项标志,也可以重复设在标牌上。
② 只要附加标志不与表中标志发生混淆,可以附加其他任何标志。例如,产品型号等。
对于减压阀,在阀体上的标志除按通用阀门规定的19项规定外,还应有出厂日期、适用介质、出口压力。
对于蒸汽水阀的标志按GB/T 12250—2005 的规定,标志可设在阀体上,也可标在标牌上。
对于安全阀的标志按GB/T 12241—2005 的规定。
球阀、平行式闸阀、旋塞阀标志按API 6D—2014。